家族与企业齐上马,平衡才是基业长青的根本大法

在家族企业的世界里,存在着一个共同的问题: 家族第一还是企业第一?

对于这一悖论,我发现了其中有趣的一面——矛盾的双方不仅能够并存,甚至还能互相促进。

——理查德 法森  《荒谬管理》

如何回答这一问题?家族企业的成员们不会贸然作出决定,因为他们知道无论选择任何一方,都将对企业或家族产生负面影响。同样,研究家族企业的专家也认为这的确是一个问题,而最佳答案是两者皆选——家族和企业并重。

  • 选择或者不选择

众所周知,训练有素的商务人士必备的一课就是权衡决策。他们对每个可能的选择条分缕析,剖析利弊,预测可能出现的后果。这里我们也应用这种方法来探讨这个问题: 家族第一还是企业第一?

  • 选择企业

首先,考虑一下建议我们在两难情境下选择企业的专家们的观点。如果没有一个成功的企业,那么整个家族以及他们目前的需求也就无所依附。企业盈利能力应是重中之重,因为它是股东是否得到公平回报的衡量标准。然而,对于企业至上的家族企业,就很容易出现在第二代或第三代就将企业出售。

为什么呢?首先,创始人后代中没有具有经营公司的能力和兴趣,或者控制权集中在职业经理人手中。经理人更注重公司的未来发展。这样,没有参与经营管理的家族成员往往会感觉到自己被渐渐疏离,甚至对自己的财富有危机感。因此,企业可能在第二代就被出售,或者被股东赎回。更有甚者对簿公堂,这就会造成家族企业的支离破碎,企业也会受到现金流大量减少的困境。最好的结果也不过是企业靠部分家族成员来支撑。

这种选择能否达到大多数家族企业所期待的结果?答案不言而喻。

  • 选择家族

加入家族企业以家族为重心,将家族的置于企业之上主结果又将怎样?比如一家家族企业,其核心业务是生产制造。假如该厂要升级技术,同时创始人的儿子 ( 在公司担任职务) 有了孩子希望获得更多的薪水;而公司不具有足够财力,没办法同时满足他们的需求。

当企业将家族摆在第一位时,企业就会放弃公司的技术升级,而采取加薪或分红等措施,将资金用于家庭上。此外,还有可能会出现的是,不具备管理能力的家族成员占据高层职位。优秀的管理人员则会到其他公司。

一旦形成了家族至上的体系,从长远来看会导致企业经营问题,最终致使家族分崩离析。企业绩效锐减、军心动摇,只能出售转让,而且通常是以极低价交易。由此可见,无论是选择企业至上还是家族至上,均存在一定的问题。

  •  两者并重

还有第三种选择。这一选择建立在相互包容的基础上,即两者并重。只要在 “家族企业” 中插入一个 “和” 字——家族和企业。这亦被称为并重法。那么并重法如何在家族企业中发挥作用呢?

一家从事银行业的家族企业打算制定发展战略,并打算增加营业网点的数目。考虑到附近社区的需求、公司财务状况、五位家族成员在企业内担任要职,于是企业将分行数目定为五个。这种制定战略的方法显然不同于商学院课堂上教授的战略规划课程。

通常,MBA 课堂上教授的战略规划方法为:首先评估组织的内部能力,了解外部环境因素,然后分析行业和市场等等。然而,以上家族企业的战略却非常成功:家族银行的五个分行皆经营得有声有色,家庭关系非常和谐。

该家族企业的方法是否有错?不然。相反,它被视作一个非常独到的家族企业策略——既给予每个孩子以自主权,又同时服务于社区,扩大公司业务。当然,这种方法不是最便捷或最省力的方案。从短期看,为了适应新的业务架构,家族将面临着许多挑战。面临的问题包括: 如何计算薪酬?如何共享资源——如分配现金和人才?公司如何作出重大决定?等等。尽管存在这些挑战,但是长远看来公司战略已经获得了显著的优势。

此外,很有可能最终没有记得如何确定分行的数目,也会忘记当初实施过程中的挑战和艰难。但很少人会意识到:解决这些有助于整个家族在面对挑战之时能够更加齐心协力,从而提高他们应对家族企业运作中问题的能力。而通过这种方式既照顾到家族利益又不让企业经营受损,显然更有利于家族企业的延续。

从这个简单的例子中我们看到了兼顾二者、使之并重的力量。该家族企业使用的是并重法  ,而不是非此即彼。在凝聚家族成员协作的同时,该家族企业兼顾了企业的长期发展。而后辈将为他们的家族事业以及家族对社区所作出的贡献深感骄傲。

创业型家族将家族利益和企业发展相结合,通过打造管理悖论的能力而获得竞争优势。

创业型家族为具有商业天赋并愿意参与经营的家族成员创造了各种机会,从而有效地将家族为重和企业为重的思想合二为一。另一方面,对那些不具备管理能力的家族成员,创业型家族也会创造更多机会让他们参与进来,比如可以组织家族企业的慈善活动,或领导家族理事会。这样一来,没有参与企业经营的家族成员也被分配职责,其贡献也会得以认可。因此他们会认为:对于家族而言,应保护企业利益不受损害;对于企业而言,应尽可能调动家族成员积极性,这些都是明智之举。

我们多次提到,家族企业面临着诸多矛盾。然而,这并不是说只要选择两个方面即可,然后就可以使矛盾自己神消失。其实不然,这其中尚需大量的努力。只有投入长期不懈而又周到全面的努力,才能融合为一体,聚合成更大的力量。因此,切记不要进行非此即彼的选择,而是要积极地将二者兼蓄并重,否则必将遗留无穷的问题——产生自未被选择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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