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要玩“双轨制”,企业治理与家族治理两手抓

家族信托和家族办公室开始在国内引发持续关注。然而,与欧美不同,国内的家族信托设置细则尚需厘清,并且家族治理需与企业治理并行。

近年来持续受到关注的“家族信托”与“家族办公室”业务,在2016年仍旧红火,但是否真正符合制度的设计本旨,仍值得探究。从笔者个人的角度观察,有几点必须被正视,否则这几项立意甚佳的制度,也很容易走进误区。

  • 与欧美传统家族信托不同

首先,目前大多数所谓的家族信托只有亲子二代,纵使其中强调如何进行财富的分配与管理,甚至论及传承等设计,但似乎较适合被称为带引号的“家庭信托”而非一般国际所认知数代传承的家族信托。再者,目前多数业内机构所推出的家族信托或家族办公室,比较类似财富管理的升级版或金融投资商品加上境外留学置产的综合版,虽然某种程度上跳脱传统的投融资渠道角色,进入较为合理的受托模式,但是否能直接冠以“家族信托”之名,可能也必须语带保留。最后,家族信托或家族办公室的建置者是否真正洞悉国内外经济金融与非金融环境,能够为有意设立家族信托或家族办公室的人士提供良好的规划与服务,而不是单纯以客户经理,或信托合同的设计者的角度,提供不完全的服务,这也值得省思。

严格地说,在过去十多年间,中国金融体系里出现了大量的“类债券”的融资与投资方式,许多业内机构所发行的信托计划与理财商品即属于此范畴。而与西方传统的收益市场有所差异的是,中国的诸多债务商品都有强烈的刚性兑付特征,因而投资人相信风险将会由政府、金融监管者或金融机构负担,因此投资人只要关注自己的收益即可。而这样的心理某种程度上诱发了投资的非理性,也让许多资产价值脱离了基本面,带动价格加速上涨,最后形成泡沫。

此外,欧美国家对于企业破产的处理状况,与中国也有所不同﹔详言之,破产与违约在中国并非广泛为大众所了解或接受,也常常是大家所避而不谈的话题。而企业不愿意申请破产进行后续债权保护程序或重整,所蕴藏的隐忧不可谓不大,而企业如果拥有极高负债却无法透过破产程序退出市场,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产能过剩,产能过剩也将形成亏损,贷款银行也会开始回收其放贷成本(甚至不再放贷予该企业),而该企业纵使渡过了眼前的关卡,也无法获致企业转型或技术更新的新一轮资金,未来也无法产生对于员工以至于国家的贡献。

  • 家族、企业双重治理

在全球大多数的国家中,家族企业均为最主要的商业组织﹔改革开放三十年来,许多民间资本家逐渐出现,也慢慢开展出家族型企业。放眼亚洲,无论台湾、香港、新加坡、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或泰国等,也都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大型集团由家族管理。换言之,中国式的家族信托由于世代的层级数尚少(多为第一代传给第二代),应厘清从业者所提供或委托人想要的是否仅是财富管理的升级版,还是真正的家族信托﹔再者,伴随家族企业的逐渐增加,在整体规划上是否有家族信托就足够,或许未来遗赠税的施行,可以为家族信托增添动力,但从笔者个人的经验以观,仍应同时兼顾家族的财富传承(考虑人与财富的治理)与企业的永续经营(考虑家族成员与企业间的连动治理),才是重点所在。

详言之,论及家族治理,必须考虑企业治理的问题﹔反之,企业中的公司治理固已经成熟,但也不见得能妥善处理好家族间的纷争,从而此种“双重治理”的先天色彩,是家族企业推动治理工作时必须同时顾及的二个层面。再者,由于家族企业往往涉及家族成员、企业股东以及企业管理者间的关系,倘若其中任一方的利益未能调和,都将使家族治理与企业治理大打折扣。

以香港李锦记家族为例,该家族的传承历史已逾120年,其间也曾有过分家的争议,但历经家变后,为了追求基业长青,于2003年前后,李锦记家族便成立了一个家庭治理的机构即家族委员会。该委员会下设有家族办公室(FO)、家族投资公司(FI)、家族基金(FF)、家族发展与培训中心(FCOC)等。而对于现有的企业经营层面,则仍以调味品及健康产品做为两个发展主轴,并设置良好公司治理模式的企业经营机构,持续发展。李氏家族的家族委员会核心成员有七人,包含李锦记集团主席李文达和太太及他们的五个子女(长子李惠民、次子李惠雄、三子李惠中、四子李惠森及女儿李美渝)。此委员会每三个月开一次会,每次会议持续四天,会议内容着眼于家族宪法、家族价值观以及后代的培训内容与实绩分享,诸如此类活动均在落实李锦记集团的创业理念之一即“思利及人”,同时也以身教及言教,让后代除了理解经营事业的重要性外,更能不断被提醒家族使命与各类价值观的重要。

虽然目前国内信托法律与制度尚未完备,但上述家族信托的设置目的与内容仍建议厘清,而家族治理与企业治理兼顾的理念仍应贯彻,因为这些在家族办公室的设立过程中都会受到重视。目前各界所观摩者都是家族办公室的既成品,从笔者在海外所设计建置的家族办公室经验而言,要赢得信任并直接让客户提出家族需求(甚至困境)并不容易,在西方社会已有困难,更何况东方。较适宜的方式或者应从企业诊断开始,逐步引导客户知悉“双重治理”(即企业治理与家族治理)的重要性,进而建构家族办公室的雏型(未来可逐渐完备其功能)﹔此外,一个良好的家族办公室或平台应关切企业的接班人,若能及早提供完善的培育计划,更容易形成未来在双重治理上的沟通条件,进而引导身为家族领导人的企业家,能够借由家族办公室的协助扮演好双重的角色,并让企业与家族基业长青、枝繁叶茂。

李智仁博士(FOTT顾问合伙人),标准化信托的推行者,具有财金与法律的双重学习背景与实务经验;曾多次应邀到银监会、信托业协会、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就信托法规、财富管理、家族信托、资产管理等进行演讲和交流,并参与中国信托法规修改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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