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起,酝酿了多年的个人所得税改革缓缓拉开大幕,2019年国税总局各种个税新政频繁出台,并在年末即将收官的倒数第二天出台了《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简称99号公告),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公告》的制定回应了过往实践当中存在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少、已有政策难以执行等问题,对中国慈善事业乃至社会发展的影响极其深远。
新政传递出的积极信号
据税务部门有关权威人士介绍,99号公告在以下三点背景下出台:
一、2016年慈善法出台后,财税部门一直就在研究如何严格依据上位法规定,实现上位法与下位法的相互衔接。99号公告是适值个人所得税法公布实施,进一步细化和落实《慈善法》相关的涉税制度与税收优惠政策的一个重要的体现。
二、2018年,我国开始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从确认个人捐赠的法律地位到修订部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都是在个税改革这一背景下得以修订予以完善的。完善个人捐赠扣除的实施细节,也是为了贯彻落实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税法”)和相关政策规定,确保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顺利实施和个人所得税重点政策有效落地的客观需要;
三、持续推进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积极回应公益行业主体需求,切实服务广大捐赠人,更大程度地激发慈善捐赠热情,提升税务职能部门的执政水平。
2019年,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明确要求“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从根本上确立了慈善事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第三次分配的地位。而税收体现的是国家意志,财税手段作为重要的分配手段参与到鼓励第三次分配中来,传递了哪些积极信号呢?
1)凸显社会组织的重要。政府作为国家治理的单一主体,也在寻求多元合作的新型社会治理模式,以适应当前社会变化。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的主体之一,其重要性日趋明显。
2)适应法制建设的进程。2016年《慈善法》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亟待出台和落实。财税部门在开展税制改革的重压下出台慈善税收政策红利,体现了法制建设的前瞻性和统一性。
3)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先富起来的企业家面临巨额家族财富传承需要,许多高净值人士希望为社会福祉贡献力量,私人财富综合规划正成为推动中国慈善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4)表明国际事务的担当。伴随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需要更好地解释中国崛起对促进世界和平发展的作用与意义,慈善组织的发展与作用也要与之相适应,中国慈善力量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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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税收撬动“善经济”
开门迎善,99号文究竟在中国慈善税制上有着怎样深远的影响呢?
发挥税收的指挥棒作用,鼓励善意表达。在过去的几年里,大家只能津津乐道曹德旺先生的善举故事,一系列因慈善捐赠引发的税收问题,总是有意无意地阻碍着捐赠者投入公益慈善的热情。有的人望而却步,有的人甚至转捐海外市场,造成我国慈善力量的流失。99号公告作为中国慈善税制史上第一个专为个人捐赠出台的政府公告,旗帜鲜明地提出“个人捐赠股权、房产的,按照个人持有股权、房产的财产原值来确定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金额”,意味着个人捐赠除了享受“个人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外,个人股权和房产捐赠不再视同财产转让缴纳高额的赋税。变阻手为推手,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善有善报”文明观。
“99号公告,尤其是对高收入人群或者超高净值人群影响更大。”中国慈善联合会创始理事、常务副秘书长刘佑平表示在中央财经大学慈善税收研究所组织的一次恳谈会上,激动地说道:“这次的99号的出台,对慈善公益行业影响深远,意义重大。尤其是房产捐赠上,可能会带来井喷效应,国内基金会近几年常常遇见希望捐赠房产、甚至是土地使用权的捐赠人,因为个人捐赠房产视同房产转让,必须先交个税、增值税、契税等,高昂的捐赠成本止住了大量捐赠人的脚步,尤其是遗产捐赠。”
发挥税收的助推器作用,促进善行落实。99号公告明确除了分类所得,广大纳税人普遍的大部分公益捐赠可以纳入年度汇算清缴,相当于扣除限额扩大;操作性更强,包括多样性所得扣除的步骤和要求也细化得更清晰更明确,部分所得、个别情况下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追补扣除,便于在税务部门在执行层面推进政策落地。从放宽捐赠票据的要求和允许捐赠扣除次序的自行选择上,都体现了对捐赠人的政策友好度。实现从“做善事也要上税吗?”到“做善事可以抵税啦!”这是一个有时代意义的治税理念的变化,对公益捐赠事业和捐赠人的社会心理方面是一个促进促动。
在美国,个人捐赠一直是主要捐赠来源(占比近七成),高达2920亿美元。我国慈善捐赠的主体依然是企业,占社会捐赠总量的62%。个人只占捐赠总量的25%,而这已经是近年来的最好水平。
图:2018年中美慈善捐赠来源对比
发挥税收的监控器作用,提供善为工具。99号公告也意味着中国开启了“以税促善,扬善兴邦”的历史进程,建立非营利组织财税管理机制,完善捐赠抵扣税收管理闭环,加强公益性支出监管,既可以从源头有效堵住洗钱、避税等风险,又可以保护捐赠人的合法权益,还为监管部门提供有力的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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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人如何应充分才能享受到政策红利
必须指出,我国慈善公益在制度规范和税收管理方面依然存在很多的问题,包括慈善税制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慈善组织作为税法主体的地位不明确,认定、票据、抵扣等慈善税制的规定执行交叉;基层税务部门和慈善组织短期内对政策总体把握不准细节掌握不清等。
例如,当前疫情肆虐,税务部门围绕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物资和现金捐赠等多个方面,紧急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尤其是鼓励公益捐赠方面:“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某投资公司合伙人参与的一个高科技项目2020年2月取得了不错的投资收益,当月的薪酬和2019年年底奖金也到帐,名下有空置的房产三套,。有感于武汉长期封城以及一线防疫人员的奉献精神,医疗物资紧缺又无法鉴别真伪的情况下,有意捐赠某心理救援类防疫公益项目表达善意。那么,该合伙人用哪种方式捐赠是最优化方式呢?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税收政策及其管理有一定的复杂性,同样的捐赠行为会因为捐赠人、捐赠标的、受赠对象、款项用途的不同产生多种不同的捐赠方案,捐赠人采用不同捐赠方案,所承担的税负也各有可能会不相同。
如果家族本身就有战略慈善等综合考量,捐赠人既需要谨慎选择符合条件的公益组织,做好捐赠前的尽调工作,又要根据自身的综合资产和收入情况开展税收筹划,在行善的同时最大程度地享受慈善税收优惠,和家人孩子共同制定科学理性的慈善捐赠计划。
中央财经大学政信研究院院长兼慈善税收研究中心主任安秀梅表示,吸引个人大额捐赠的过程,关键在于慈善机构的服务能力和公益项目的产品力。的确,慈善公益行业的壮大,最终还需行业自身自律和精进。社会组织要依据慈善法引导和规范自身发展,积极开展广泛和深度的学习,,重视税收红利杠杆对慈善组织发展的影响,并以匠心的理念打造公益产品,确保本机构的公益性经得起税务部门、社会、捐赠人以及时间的检验。
富人行善是必然趋势,税收代表国家意志,税收促善后,慈善行为将会推动慈善行业得以发展壮大和完善规范。这次举国战“疫”,财税部门第一时间一口气出台了三个公告全口径激活捐赠,昭示我们捐赠行善将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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