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界的新贵——私募寿险,两大优势为家族传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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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私募寿险

私募寿险诞生于上世纪90年代的美国,作为一种为全球高净值人士进行财富规划的核心保险和税务筹划解决方案,近年来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超级富豪的青睐。

私募寿险也属于人寿保险产品,人寿保险因能够享受诸多的税务优惠政策,成为居住在高税率地区的高净值人士资产配置的重要选择工具,但是普通的人寿保险不能满足超高净值人士的投资并获得高收益回报的需求,比如投资对冲基金, 基金中的基金,以及其他另类投资产品。

因此,私募寿险应运而生:富裕家庭,家族基金会,信托公司以及银行等与对冲基金和资产管理公司一起设计出一款既能满足投资需求,又可以降低税务负担的保险产品—私募寿险。

作为寿险产品,私募寿险相比于一般的投资,可以享受巨大的税务优惠:

· 保单中的投资收益不作为当期收入而被征收所得税(税务递延)

· 保单现金价值中提款免税,前提是在投入的保费范围内

· 从保单借款免税

· 给予受益人的身故赔偿金免税

由于私募寿险通常被用于作为税务筹划的工具,设计者尽量使保单的现金价值最大化,而身故赔偿金相对较低。

相比于传统保险,私募寿险最大的优势是投资的灵活性,通常来说,私募寿险使用一种被称为保险专用基金(Insurance-Dedicated Fund, “IDF”)的形式来进行投资。可以包括对冲基金,母基金,私募股权,房地产以及其他在公开市场上无法接触到的另类投资产品,IDF同时也使保单持有人免于触发“投资者控制”条款失去享受税务优惠的条件。

为解决流动性问题,保单持有人还可以从保单现金价值中提取或借出大部分现金。

在保单基础的范围内,提款是免税的。 所以只要子账户中的投资表现可以覆盖保险成本,投保人可以在没有任何税务负担的情况下,取回保险费,当然要扣掉相关费用。如果保单现金价值大于保单持有人支付的保险费(保单基础),则高出保单基础的部分需要作为收益征税。

保单持有人可以申请借款,并不需要进行核保或者信用检查。借款金额由保单现金价值进行担保。保单持有人不需要偿还借款,但为使长期的免税增长收益最大会,通常会尽可能地向保单补充资金。由于贷款通过已付给保险公司的款项做担保,所以利息非常低。

所以,私募寿险在投资和税务筹划方面具有诸多优势,总结如下:

· 投资收益可以进行长期的所得税递延

· 通过所得税递延,实现投资收益的复利增长

· 提供多种投资选择,包括另类资产投资

· 产品设计和实施的灵活性 (比如:费用,保费支付的时间和金额,身故赔偿金选项和提款等)

· 独立的资产账户可以保护投资人的财产隐私以及免受未来债务人的追索

· 简化税务申报手续

· 用于财富转移的税收筹划

私募寿险的这些优势使其为投资对冲基金,大宗商品基金以及高收益应税债券等产品的高净值人士所喜爱。这些客户通常以非常高的税率被征税,但却没有实际收到任何分配来抵消应纳税额。通过私募寿险的投资账户投资可以递延收入确认,从而避免虚拟收入被征税。

此外,在费用成本方面,私募寿险相比于传统的寿险产品也有优势,投资私募寿险不像传统寿险产品需要支付高额的佣金,这是因为保险公司真正的兴趣在于管理私募寿险中的资产,而不是高额的前期佣金,此外,私募寿险在退保时不产生费用,因为不像传统保险公司那样依赖支付佣金的销售团队,所以不需要收取退保费来弥补佣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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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募寿险在传承架构中的应用

由于私募寿险的诸多优势,越多越多地被应用于超高净值人士的传承架构中。

在私募寿险中,保单持有人可以以实物支付保费,把资产放入保单,保险公司成为资产的合法所有人,在CRS信息交换中,仅需披露保单的现金价值,而保险公司是资产的法定所有人,相较于一般投资产品,甚至信托架构,私募寿险在CRS信息披露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

随着经济的发展,财富的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高净值家庭的家庭成员分布在各个法域地区,要适应不同的税收管理制度和继承制度。人寿保险作为一种被国际广泛接受的财务性结构,可配合未来的移民/移居而不需要再做资产架构重组或者在不适当的时间实现利润。但是,有针对性的根据各个国家的政策进行适当调整,以及多法域的专家对于合规和提供税务解决方案非常关键。

此外,私募寿险能够很好的与现有的离岸信托相结合,以信托作为保单持有人,在被保险人死亡时,保单收益被支付给信托并免交遗产税。

在合理的设计下,私募寿险可以为客户提供非常难得的投资机会的同时享受税务优惠。但是,由于产品的复杂性以及可行性门槛的要求,投资保险顾问应具备相应的金融,法律和税务等专业知识, 他们需要在客户选择产品时,结合客户自身的情况和要求,在法域和保险公司的选择,产品的设计和合规要求等方面给予专业的指导和意见。在将私募寿险用于传承架构中时,还需要架构设计师的参与。因此寻找合适的投资机构进行总体规划,为客户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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