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镜到底,解密财富顾问为“超高净值”设计家族信托全过程

相比国外家族信托全权代理、财产完全剥离的信托计划,国内很多人对信托的理解还局限在投资性信托产品的层面,但随着国内高净值人士人数增加和认识水平的提升,围绕财产乃至股权开展的家族信托服务开始越来越多地走进高净值家族的视野。

前言

相比国外家族信托全权代理、财产完全剥离的信托计划,国内很多人对信托的理解还局限在投资性信托产品的层面,但随着国内高净值人士人数增加和认识水平的提升,围绕财产乃至股权开展的家族信托服务开始越来越多地走进高净值家族的视野。

本文就带大家来看看一个财富顾问是如何为高净值人士设计家族信托的方案。

家族信托并不是标准化的产品,不能简单地在私人银行或者信托公司“买”到,需要高净值人士作为委托人与专业人士详细讨论,提出需求和设想,制订个性化的信托方案。

在家族信托定制的过程中,需要银行、信托、法律、会计、家族事务等领域的专家共同参与,根据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提供不同的个性化服务。

需求分析和尽职调查

在客户向信托公司提出设计信托的要求后,对客户需求的分析和尽职调查是第一步工作。

了解客户主要目的

客户设立家族信托最主要的目的是什么,是财富的隔离保护,还是传承,是想通过信托进行分散的股权集中持股,还是为了其他特定目的,需要与客户进行认真坦承地沟通。财富传承、家企隔离、子女保障、移民计划还是慈善目的。

在了解客户需求后,进行分析,在目前监管框架下和公司实际业务范围内是否能满足客户需求。

梳理财产

委托人拟转入信托的财产是什么类型,目前比较方便设置信托的资产是现金资产,资金来源应合理合法,并能够提供资金的来源证明和完税证明,比如薪金收入、股东分红、投资收入、房租收入等。

如委托人已婚,要提前告知:除非有非常明确的证据能表明信托财产为委托人个人财产,否则,需要配偶知情并书面确认。但在实务操作中,一般信托公司都会要求夫妻二人共同面签合同。梳理好现金资产、投资产品、保险保障、企业股权、其他资产。

尽职调查

了解委托人从事的行业及过往工作简历,了解家庭成员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国籍、税务居民身份、工作或学习情况、婚姻及子女等。了解委托人是否有对外大额负债,如果此时设立信托是否会侵害第三人利益。

对客户进行尽职调查是受托人的责任,通过尽职调查后设立的信托才能有效保护信托,防止信托被挑战,实现委托人的需求,也是履行受托人责任的需求。尽职调查主要包括委托人的从事行业、家庭情况、投资情况、外部风险、其他信息。

设计信托方案

在完成尽职调查后,委托人与信托、法律、会计、家族事务等领域的专家为实现信托目的,共同参与信托方案的设计。家族信托设立的核心问题,是要解决财产所有权、控制权、经营权和受益权四种权利的安排。

确定基本要素

确定委托人、受益人、信托期限、信托目的、如何实现信托目的等信托基本要素。

确定信托当事人: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投资经理。

确定投资策略

确定信托资产:第一阶段放入金融资产,第二阶段放入其他资产。

家族信托可以为财富设立防火墙,降低未来不确定可能对资产价值及家族带来的影响。高额回报并非设立家族信托的主要目标,财富保护和财富传承才是大部分客户选择家族信托的目的。

因此,一般信托资产在开始运作初期都应当采取稳健的投资策略,先通过固定收益类的资产积累安全垫,再逐步配置少量权益类风险资产,期望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收益。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如果委托人同意,可以由委托人指定,受托人聘请专业的财务顾问对信托财产投资管理。

选择投资标的

根据投资策略选择投资标的,配置各类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包括资本市场可投资的各类产品、现金管理类信托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还可以是保险、房地产基金及股权投资基金等,甚至可以通过QDII配置海外金融资产。

定期检视投资组合

受托人或财务顾问,要定期检视投资组合,投资标的是否符合投资策略,并向客户披露投资结果、确定后续投资策略。

收益分配方案

确定受益人、受益条件或时间等具体的分配方案,包括确定是否做流动性安排和流动性头寸的多少,以应对家庭成员突发的紧急情况。

是否可撤销

从财富隔离保护的效果考虑,不可撤销信托保护效果更强,一般不特别说明,家族信托都是不可撤销信托。

合同的签订、资金、费用、补充和登记

确定并签订信托合同

信托方案完成后,由律师执笔完成信托合同及其他相关文本的撰写工作,信托合同及其他文本完成后,对每个条款都要和客户商量并确认,然后通过信托公司内审。

客户签订合同时,夫妻双方(如委托人为已婚)应同时在场,配偶需签订类似配偶同意函或知情函之类的文件,委托人签订信托合同及相关附件。

信托资金划转

信托合同签订后,受托人至银行开设信托专户,委托人将信托资金转入信托专户,即完成信托的设立。

信托相关费用

因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而产生的费用,从信托财产中列支。

信托设立费

设立信托时,会有一次性付给信托公司的信托设立费,主要是支付前期方案设计发生的律师费等相关费用。设立费一般取决于信托的复杂程度,与信托财产多少关系不大。

信托管理费

在信托运作期间,信托公司对信托财产进行专业的投资管理,委托人需要支付信托管理费。信托管理费与信托财产金额多少有关。

其他费用

如果在信托架构中有聘请其他专业人士,如财务顾问、保护人等,也会发生一些费用。

信托运作、变更与终止

为方便管理,家族信托的运作多采用模块化管理,包括传承模块、投资模块、分配模块、税收筹划模块、公益基金模块、专项基金模块等。

在信托存续期间,受托人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为受益人利益管理信托财产,并将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报告委托人和受益人。

如有需要,委托人在征得受托人同意后可以变更信托分配方案。委托人去世后,信托并不终止。

当信托期限满期,或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信托目的无法实现,或其他触发信托终止的条款发生时,信托终止。信托终止时,受托人应当作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并按信托合同约定处理信托财产。

信托的登记

为了规范制度和促进信托行业健康发展,2017年8月30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信托登记管理办法》(银监发〔2017〕47号)。

《信托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信托机构开展信托业务,应当办理信托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家族信托属于信托登记除外的信托,因此家族信托也应该依照该办法进行登记。

信托登记制度实施后,家族信托的私密性会不会受到影响?

影响确实会有一些,但对于客户来说,利大于弊,无须多虑。《信托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信托登记公司和信托受益权账户代理开户机构应当对所知悉的委托人或者受益人开户信息以及信托受益权账户信息依法保密。”信托登记信息并不公开,只有受益人可以依法查询自己信托受益权账户中记载的信托受益权信息,并且受益人无权查询同一信托下他人信托受益权账户中记载的信托受益权信息。这和没有合法有效的手续到银行无法查询他人账户一样,即使是查家人的银行账户也不行。

因此,信托登记制度对家族信托的保密功能不会有太大影响,并且在某人不能确定自己是否是信托受益人的情况下,还可以向信托登记机构进行查询,保护了受益人(投资者)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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