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CRS,策略性移民的话题引起了国内超高净值家庭关注,专家建议在新加坡或香港移民,不仅仅是弄个护照,而是要变成实质性的税务居民。
CRS从去年中国将于2017 年 1 月 1 日实施新的账户开户程序开始就已经炒得沸沸扬扬,几乎在每个财富管理会议沙龙CRS三个字都会被提及。据中国政府承诺将于2018 年实施OECD全球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制度,即CRS《共同申报准则》,中国政府将通过国际合作对其税务居民实施全球征税。转眼间已经是2018年一月,离中国首次对外交换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的时间是 2018年 9 月只剩下不到8个月的时间。
其实,CRS对于富人来说并不是什么可怕的照妖镜。业内提出这样的观点,关于CRS,其是一个税收的问题,不是一个金融的问题,关于CRS的筹划原则和方法其实很简单,就是回归税收的本质,以税法、税收政策甚至税局的角度,从反避税的立场来去提出CRS的解决方案。比如CRS认定了之后补税问题,包括双重征税的问题等等其实根本不是资本运作的问题,完全都是很专业的税收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每个客户的税务居民身份、资金来源到底是怎么样的,每个不同的情况都是不同的结果。欢迎《家族办公室》杂志
未雨绸缪始终是我们的优良传统,提前规划资产传承,合理、合法地实现「富过三代」是国内超高净值人群普遍的需求。对于CRS,策略性移民的话题引起了国内超高净值家庭关注,他们或者打算移民或者将子女送到国外读书居住,特别是移居香港、新加坡等地已在中国富裕人士中持续升温,到当地做离案信托架构也成为热点。
让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家族办公室》记者此前对华侨银行旗下全资附属子公司新加坡银行财富规划主管李文修关于CRS的系列采访。
Q 不少机构宣称拥有海外移民身份,持有第三国身份,是目前最合适的税务规划方式。建议高净值客户通过办理开曼群岛等离岸岛国的护照以规避CRS, 这样的措施合理吗?
A 单纯购买岛国护照移民其实可能是对CRS的根本精神忽略或者误解。CRS交换机制不是户籍,以客户的税收居民身份,而不是客户的国籍身份。在CRS体系下,国籍不一定是税务居民的信号,CRS是以当前所居住的国家来判断。在金融机构决定情报交换的具体国家时,个人税务居民身份所在地至关重要,因为税务居民身份所在地将决定税务情报向哪个国家的税务机关提供。所以如果想通过借助第二个护照来规避CRS申报,需要根据各国税法的规定对在境内境外的逗留时间做合规化的安排。
Q 按照CRS的规定,信托架构在CRS下会被穿透。 CRS对私人银行、信托行业来说,是一种机遇和危机吗?
A CRS的落实对私行和信托来说绝对是一种机遇,尤其是像新加坡银行,作为一所获穆迪Aa1评级的私人银行,一路走来都是很规范的信托机构,CRS开启了一个新的局面,这是一个去教育和推广客户接受信托架构的机会。从我们接触的客户看,尤其是来自中国国内的客户, 他们经历了一个心理调整的过程。从一开始接触时对中国CRS落实的怀疑、恐慌、不知所措,试图寻求一些方法去规避CRS或者转移资产到非CRS国家,到后来调整心态去接受,厘清游戏规则,探讨该如何正确面对,搭建合理合法的信托架构。经过近一年的市场教育,现在客户的心态普遍比较稳定。欢迎《家族办公室》杂志
Q 在新加坡设立信托架构相对于其他国家地区有什么优势?
A 新加坡的信托法相对于其他国家地区比较稳定, 反观香港的信托法去年刚进行修改,新加坡的税收政策很优惠,而美国等地的遗产税和所得税都比较重。高净值人群很多都愿意移民新加坡,享受低税率福利生活。除非客户在新加坡有经营收入需要缴税,其在新加坡收到的来源于新加坡境外的收入无需纳税,他在新加坡私人银行设立的投资理财信托如果持有的仅是一般的银行理财产品,则不用缴纳所得税,免纳资本利得税和遗产税。
Q 一般客户到新加坡这边设置的信托架构有什么形式?
A 新加坡银行私人行目前给中国境内高净值客户设的信托架构主要还是离岸信托,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常规信托架构,一种是PTC(Private Trust Company)信托架构。常规信托方面,例如,拥有中国国籍的中国境内超高净值家族在新加坡有资产,这个家族的父亲60岁,孩子30 岁,可以考虑在新加坡做一个家族信托。首先,可以让家里的其中一个孩子永久移民并居住新加坡,取得新加坡的税收居民身份,然后由他牵头在新加坡设立一个分公司或者亚太区分销公司,设立一个不可撤销的酌处权家族信托 (Discretionary Trust),信托的受益人暂时不是这个孩子,而是他的父母作为第一顺位受益人,同时他的父母也可以作为这个信托的投资管理人。那么,在信托资产没有分配给受益人之前,受益人和管理人是不需要申报的。以上的操作是客户不希望申报的信托合规方式,但假如客户接受申报,就可以直接设立常规信托,并以他的妻子或者孩子作为受益人。常规信托架构可以满足客户对资产保护、 财富传承和税收优化的需求。其中这个税收优化,主要是针对国外的遗产税和赠予税,而不是所得税。
版权所属:家族办公室 - Family Office Times,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fott.top/archives/2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