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交易和反洗钱监管趋严 高净值人士资金跨境须谨慎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高净值人群不断扩大,根据招商银行发布的《2021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预计2021年底中国高净值人群规模近300万人,拥有可投资资产规模将超90万亿元。随着高客全球资产配置和移民、留学等资金、人员流动需求的增加,必然会带来资金的跨境安排。我国作为采取外汇管制的国家,一直以来对资金出入境和反洗钱监管较为严格。随着大数据技术和主管部门管理水平的提高,在金融和外汇管理、反洗钱方面,监管也越来越严格和精准;高净值人士、尤其是有资金跨境需求的家庭或个人,需要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和监管力度的变化,以免出现合规风险。

外汇监管持续趋严下应注意哪些外汇管理风险

外汇管制是指一国政府为平衡国际收支和维持本国货币汇率而对外汇进出实行的限制性措施。根据我国的外汇管理政策,目前我国实行严格的银行结售汇制度,即境内机构和居民个人都需通过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办理结售汇手续。目前境内企业没有购汇额度限制,一般可根据经营所需,用自有资金进行购汇,不过其购汇用途将影响该企业的购汇行为是否需要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管局”)进行批准。而对于境内居民个人而言,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即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

正是基于我国严格的外汇管理政策,个人购汇的资金不可用于海外投资和海外购房,因此对于在境外有置业需求的高净值人士而言,需要关注外汇法律风险的发生。

1.外汇管理局公布大量处罚案例,外汇管理违规成本高

今年外汇局多次公开发布外汇违规案例,在最近10月底公布的十大外汇案例中,涉案金额累计3104.4万美元,处罚金额达2402.2万美元,其中个人非法换汇2959.7万美元,个人受处罚2289.7万美元。

根据通报的案例显示,个人往往会为了增大可用额度、灵活使用资金,采取通过地下钱庄、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等方式非法买卖外汇,“蚂蚁搬家”等方式逃汇。但以上方式均难以逃过外管局的稽查,不可抱有侥幸心理;需要认识到逃汇、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等行为违反外汇管理规定,一旦被发现面临的不仅是行政处罚,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我国《刑法》第 190 条规定了逃汇罪,《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中对外汇犯罪进行全方位的刑法规制。外汇违规行为一旦被认定为构成犯罪,除了罚金之外,相关人员还面临高达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外汇违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处罚信息将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会影响被处罚个人的信用记录。

2.《外汇管理行政罚款裁量办法》最新发布,细化外汇管理违规行为罚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21 年 11 月 5 日正式公布了《外汇管理行政罚款裁量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细化了外汇管理行政罚款的量罚情节和罚款幅度,这意味着在未来外汇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受到更为精准和有力的处罚。与此同时,《办法》还明确了机构、个人双罚细则。这一规则的出台向市场传递明确信号,违反外汇相关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刚性更强,外汇违规行为的成本更高。

3.外管局加强宏观与微观管理框架建设,强调“零容忍”监管态度

除此之外,在今年1月4日召开的全国外汇管理工作电视会议中,外管局在部署2021年外汇管理重点工作时就已经强调了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外汇领域违法违规活动,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并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的管理框架,加强非现场监管能力建设。

因此,我们可以预测近年内国家都会将外汇市场的监管作为重点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在如今这个信息愈发透明化的时代,国家对金融账户异常行为又采取从严审查的态度,高净值人士在进行海外投资时还需慎之又慎,需持续关注外汇合规。

反洗钱监管制度不断完善洗钱犯罪被严厉打击

洗钱是一种将非法所得合法化的违法行为,主要指将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单位或个体一旦实施了洗钱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将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以下简称“《反洗钱法》”)的规定,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要求我国金融机构和按照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履行相应的反洗钱义务

1.多种洗钱方式被追查,国家扩宽洗钱犯罪的形式外延

今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央行联合发布了6个洗钱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就包含了提供银行账户、银行卡、转账、取现、协助投资等多种常见的方式,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由于经济社会发展衍生出来的新型洗钱方式,比如兑换比特币这类虚拟货币也遭到打击。可见检察机关对洗钱方式的认定并不局限于形式,而是透过现象直达本质,凡是等同于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转换财产形式、协助转移资金或汇往境外的操作都会被追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我国反洗钱监管迎来深刻变革

2021年6月1日,人民银行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在许多领域进行了历史性的突破,这将对我国对反洗钱相关立法、司法产生深远影响,为我国反洗钱监管带来深刻变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

(1)扩张了“反洗钱“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将“洗钱行为”的范围扩展到了“各种方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活动”,即其实质上将《刑法》中的各种犯罪行为、行政法规下的各类违法行为一网打尽。

(2)建立了市场主体申报“受益所有人信息”制度 :“受益所有人”指的是真正控制非自然人机构或组织客户的自然人。根据《反洗钱法修订草案》最新规定,公司、企业等市场主体将有义务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自己的“受益所有人”,由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金融机构之间可以共享“受益所有人”信息。

薛京律师认为,若该规定通过并生效,影响将非常深远。很多企业家希望通过卸任法定代表人、股权代持的方式实现与企业的风险隔离。若“受益所有人”制度实施,意味着企业未来要如实申报“受益所有人”,该信息甚至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基于反洗钱目的共享。如果企业不如实申报,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企业主和企业的隔离安排,将会面临更多合规的考验。

(3)建立了中国巨额现金收付申报制度:在反洗钱风险管理领域,由于现金交易极难追踪到纸币的来源和去向,极易分拆和混同,因此一直被认为是高风险交易。因此《反洗钱法修订草案》针对这一问题,要求建立巨额现金收付申报制度,并且将申报义务主体设定为适用大额现金的单位和个人。

(4)增强了反洗钱行政处罚惩戒性:与《反洗钱法》相比,《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全方位地增强了反洗钱反恐融资行政处罚的惩戒性。首先是扩大调查主体的范围,将有权对金融机构进行反洗钱行政调查的机构扩展到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设区的市一级派出机构;其次也扩大被调查主体的范围,将“特定非金融机构”如上海黄金交易所、房地产中介、律师事务所、公司服务商等机构也纳入了调查主体的范围。

3.反洗钱“双线监管”,采取更为严格的客户识别和交易审查的程序

2021年10月14日,自《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落地后,银保监会系统针对反洗钱监管不力机构开出了首批罚单,金融机构以及相关责任人都受到处罚。上述罚单的开出,意味着反洗钱监管正式进入央行和银保监会双线监管的时代,国内反洗钱监管政策将进一步强化,未来高净值客户在与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合作、投资时,可能将面临更为严格的身份识别、交易审查及资金识别程序。

由此可见,我国的反洗钱监管制度也正在进一步趋于完善和加强,金融机构的审查义务和自身的报告义务都将加重,这也就意味着未来个人及其企业的资产、经营、投资等情况在国家行政管理机关面前更为透明。因此,高净值人士一定要重视其金融投资、合作及交易时的风险合规,避免卷入洗钱纠纷。

薛京律师建议

无论是加强对外汇市场的监管,还是不断完善反洗钱相关制度,其目的都是为了达到维护金融市场健康良性发展的目的。因此,可以预见在未来国家仍将继续保持对外汇监管和反洗钱的从严监管趋势。

1.严格依规办事,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如今是大数据时代,国家对金融账户信息的搜集能力显著增强,处理效率大幅提高,金融账户的异动极易被察觉,只要被相关机构注意到,进行深一步的调查,几乎没有漏网之鱼。高净值人士要深刻意识到,我国金融监管水平与要求越来越与金融发达国家、地区趋同,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与轻监管思维,合规意识是个人与企业长治久安的金线。

2.注意保护银行卡、金融账户等个人信息

对于个人而言,为了防止账户被有心人通过非法途径获取加以利用,一定要妥善保管和使用金融账户及其他具有价值收付功能的金融工具,不要出租、出借、买卖金融账户和其他具有价值收付功能的金融工具。

对于企业而言,在进行各项商业活动及投资时,也要保持审慎态度,了解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业务资质及商业动机等信息来审查交易方的合规风险,同时,交易款项建议通过对公账户进行支付,以免陷入纠纷。

3.及时向专业人士咨询,定期进行合规自查

外汇监管和反洗钱是专业性较强的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形式和手段愈发多样化和复杂化,再加上国家近几年不断推出新的政策和措施,可能导致高净值人士和企业自己根本无法判断其自身是否存在风险。因此,建议在进行全球性的资产配置以及大额投资时,优先咨询法律、财务、审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士,从源头避免违法的可能性。除此之外,也可以定期聘请上述人员对自身进行审查和评估,及时采取合理的方式将风险降低和化解。

今年8.17共同富裕会议强调社会财富的“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必然意味着合法、安全、经得起时间的检验。所以,对于高净值人士而言,提高对资金流动监管趋势的了解,有所为有所不为,方得健康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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