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境内首宗个人破产申请获法院批准

深圳市民梁先生今天(7月19日)上午11时许收到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送达的裁定书,法院批准了他的个人破产申请。这是我国境内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今年3月1日起实施以来,我国境内第一宗裁定生效的个人破产案件。

来源: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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