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国继承了500套房产,却没怎么交税,是怎么做到的?

之前我们聊了一下北美的遗产税,那么今天我们来聊一聊老牌资本主义国家,“日不落”帝国的英国它的遗产税构成。说到英国的遗产税,有个人一定是绕不开的。那就是英国贵族首富,号称“英国王思聪”的小休、西敏公爵Hugh Grosvenor,拥有近半个伦敦市中心的小鲜肉。

在英国继承了500套房产,却没怎么交税,是怎么做到的?

此小鲜肉休·格罗夫纳曾在纽卡斯尔大学学习乡村管理,后来进入牛津大学。毕业后,他曾在格罗夫纳集团工作过,之后进入一家咖啡回收公司担任客户经理。

目前,他的家族居住在Cheshire的Eaton Hall,大约拥有500套房产。

除此之外,你们的新老公房产公司The Grosvenor Estate 在全球都有房产,公司管理的资产总值大概12 billion英镑,遍布70个城市,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剑桥市中心的99套公寓(Parkside place)

中国上海 Shui On Plaza, Parkside Plaza

香港的 Westminster Terrace (33层高)
Vancouver 的零售,办公和住宅房产……

他自2016年就继承了老爹价值90亿英镑的财富帝国。根据泰晤士报财富榜,小休去年的个人财富是99.64亿英镑!通俗地来说这个体量的遗产继承,小休起码得被英国税务局氪掉40%的遗产税,即差不多40亿英镑。但是,小休在继承的时候(财富)几乎没什么损耗……那么,这又是怎么做到的呢?

我们先来简单了解一下:遗产税是针对死亡产生法定继承所适用的税种,一般是指过世者所有要赠予的遗留资产包括房产,物业,钱,物品等所要缴纳的税。

在英国,遗产税的征收范围并不和大家所认为的那样,仅仅只是针对与死者的遗产,它包括了以死者的遗产,以及生前的赠与财产为课税对象。

这篇文章将带大家了解可能与常识不同的英国遗产税。

首先,遗产税对哪些人适用呢?

这里先了解一下Domicile这个概念。简单来说,是指你认为是“家”或者你有着“永久的家”的那个国家。值得注意的是,它和我们的国籍、公民、居民或者永久性居民是有所区别的,但这些因素都会对确定你的domicile有着一定的影响力。

一般来说,你的Domicile就是你的原籍国家。对于那些移居英国的居民来说,都可以被认为是Non-Domicile,即非英国居籍。原因在于,所有Domicile在英国的个人都应该遵守遗产税(IHT)缴纳的相关规定:不管你是英国居民还是非居民,只要你被认定是UK Domiciled,你全球资产都在IHT的计算范围内。而对于非UK Domiciled,只有英国资产才算在IHT计算范围内。

因此,Non-Domicile 现阶段税务上有很大的优势。当然,如果你非要说自己是英国的Domicile,没关系,HMRC (英国的税务局) 应该不会反对;但如果一个土生土长的英国人说自己变成了Non-Domicile,HMRC应该就要盘他了。

那么接下来,英国的遗产税到底要怎么交?

首先,英国的遗产税包括了以死者的遗产,以及生前的赠与财产为课税对象。因此,HMRC将遗产税的征收范围划分为了三类:生前转让的生前遗产税,生前转让的死亡遗产税,死亡遗产的死亡遗产税。

对于生前转让的生前遗产税而言,主要是针对生前的财产赠与。试想,如果大家都在死前把财产分的一干二净,谁还去交什么遗产税?为了避免这种尴尬的情况,HMRC针对生前赠与也开征遗产税。当然,税收是一门艺术,即要拔到“鹅毛”,又不能让鹅叫起来,HMRC巧妙地在两者之间祭出了平衡双方的武器–税收豁免。

比如说,夫妻之间的财产赠与是不用缴纳任何遗产税的。又比如过年红包、情人节礼物,如果太过厚重,也是需要缴纳遗产税的。

不得不说,HMRC针对这生前转让,手已经伸的够长了。这还不算完,生前转让除了要交生前转让的遗产税之外,如果死者没有规划好他的死亡时间,在他转让完资产的7年之内就撒手人寰含笑九泉的话,那么这笔转让的财产,还要再补缴一笔生前转让的死亡遗产税。

看到这里,是不是觉得列祖列宗们可能都要坐起来去找HMRC理论了?

在英国继承了500套房产,却没怎么交税,是怎么做到的?

稍安勿躁,请诸位接着阅读。

那么HMRC这一拨操作,对于个人之间的转让(HMRC叫做Potential Exemption Transfer),其实并没有那样的“不友好”,(这是)因为个人之间的转让并不需要缴纳财产赠与的生前遗产税,只有在转让的7年之内,如果转让方去世的这一种情况下,才需要缴纳生前转让的死亡遗产税。

但是对于另一种财产转让形式,就大不一样了。

这种财产转让,大都出现于上流社会,富一代们担忧继承人挥霍问题,从而通过设立信托,将财产装入信托,将信托收益分配至二代。这种信托也被戏称为“败家子基金”。对于这种形式的生前财产转移,HMRC秉承着税收公平和社会财富再分配的核心价值观,对其征收遗产税,不仅在(财产)装入信托的时候要缴纳生前遗产税,如果富一代在转让完7年之内死掉了,还得再补缴一笔死亡遗产税。并且这一税率高达40%。

那么在文章开始我们说到的小休,他的大部分遗产也是通过信托形式继承,但财产规模并未大规模缩水,相似的剧情、不同的结局,这又有什么玄机呢?虽然今年来国际税务趋势日趋严格,但是仍然是可以通过合理的规划达到节税的效果。

比如说:

作为遗产继承的遗产税,是根据遗嘱中所遗留下来的资产价值进行征收。有趣的是,一些负债是可以去抵减遗产的价值。比如说,部分税款会随着死亡被消解筹办丧礼的费用,也可以抵扣遗产价值,甚至于买墓碑的费用也可以……不得不说,在这遗产税上,英国人也不忘发扬一下他们的“黑色幽默”。

结语:

英国遗产税征收,相关律法条例还是相当复杂的,并且在每年的税收政策调整中,又会对前面的律法进行修订,税务规划是需要提前规划的、持续规划的,并没有一劳永逸的方式,是需要根据变化不断调整,才能在英国高昂的遗产税中游刃有余,从容应对。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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